家电以旧换新个人只能买5台 来源:台州分类信息网 更新时间:1970-01-01
浏览:506
“以旧换新”新政昨日终于出台。根据商务部、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《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(修订稿)》(下称《办法》),个人“以旧换新”购家电最多不能超过5台。单位购买新家电的,总量不超过50台。 信息时报记者昨日采访多位业内人士获悉,因为一次性购买5台家电的市民并不多,此举对个人购家电影响不大,新政旨在打击“黄牛党”。
《办法》还再次明确了家电的补贴标准,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%给予补贴,补贴上限为:电视机400元/台,电冰箱(含冰柜)300元/台,洗衣机250元/台,空调350元/台,电脑400元/台。《办法》对家电拆解企业的补贴作出了明确规定:电视机15元/台、电冰箱(含冰柜)20元/台、洗衣机5元/台、电脑15元/台,空调不 补贴金额 ●电视机400元/台 ●电冰箱(含冰柜)300元/台 ●洗衣机250元/台 ●空调350元/台 ●电脑400元/台 上一篇:节油驾车
下一篇:临海括苍山举行第四届全国山地自行车爬坡赛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