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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电以旧换新个人只能买5台

来源:台州分类信息网    更新时间:1970-01-01     浏览:506

“以旧换新”新政昨日终于出台。根据商务部、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《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(修订稿)》(下称《办法》),个人“以旧换新”购家电最多不能超过5台。单位购买新家电的,总量不超过50台。

  信息时报记者昨日采访多位业内人士获悉,因为一次性购买5台家电的市民并不多,此举对个人购家电影响不大,新政旨在打击“黄牛党”。

 

 据了解,家电“以旧换新”政策实施一年多以来,销售新家电突破500亿元。不过,在实施过程中也发现了不少问题,其中之一就是部分家电在获得国家补贴后,实际销售价格等于或者微低于成本价,“黄牛党”以此来获得高额销售利润。为严防骗补事件出现,《办法》指出,参与家电“以旧换新”的各类企业一经查实有违反规定、骗取财政补贴的行为,要严格采取追回财政补贴资金、没收履约保证金、罚款、取消资格及向社会公示等处罚措施。

  《办法》还再次明确了家电的补贴标准,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%给予补贴,补贴上限为:电视机400元/台,电冰箱(含冰柜)300元/台,洗衣机250元/台,空调350元/台,电脑400元/台。《办法》对家电拆解企业的补贴作出了明确规定:电视机15元/台、电冰箱(含冰柜)20元/台、洗衣机5元/台、电脑15元/台,空调不

予补贴。推广实施期暂定为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。

  补贴金额

  ●电视机400元/台

  ●电冰箱(含冰柜)300元/台

  ●洗衣机250元/台

  ●空调350元/台

  ●电脑400元/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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